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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锡教育  2010-7-4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教工委〔2010〕1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党委,市学校管理中心党委,各民办院校党组织,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各地各校的创先争优活动。
中共无锡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附: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央决定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根据市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我市“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无锡”总主题,进一步推动无锡教育“科学发展、人民满意”。紧紧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从各地各校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是:
  (1)推动科学发展。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兑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向群众作出的整改承诺,落实好各地各校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各地各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将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学校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优势,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促进校园和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组织和参与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等创建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不断提高凝心聚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党组织和党员能主动担当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责任。
  (3)服务师生员工。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和依靠师生,进一步增强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拓宽联系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使广大师生员工更加信任党组织和党员。
  (4)加强基层组织。进一步优化学校基层组织设置,实现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全覆盖。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效能,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5)发挥党员作用。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员的能力素质;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实践,坚持廉洁自律,努力提高党员的作风素质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党内外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工作机制好。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体制,履行好党组织领导保障事业发展、协调各方利益、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反腐倡廉等各项职能,规章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运行有序高效。
  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学校中心工作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积极贡献,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带动力和示范作用明显增强。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严谨笃学,不断提高学习创新能力,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师党员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生党员争当成才表率,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爱岗敬业,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地各校和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基本要求,确定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具体要求,要力求简便可行、切合实际、好记好评。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做好“三承诺”,即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承诺,党员向党组织作出承诺,党组织和党员向全体师生和群众作出承诺。承诺内容要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教育教学相衔接,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做到具体实在、便于监督和考核。
  三、创先争优活动的分类实施
  学校党组织要重点把握教育如何科学发展、学校如何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设计载体。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使活动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党员好参加。通过开展争当党员教育科研示范岗、师德师风标兵和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着力推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水平提高,促进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等职业学校围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就业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的中心任务,中小学和幼儿园党组织围绕促进公平、优质均衡、减负增效,强化师德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中心任务,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民办高校党组织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2013年江苏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紧紧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学校党委、院系党委(总支)、党支部三级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党建“两个走在前”(走在市级机关前列、走在全省教育系统前列)的目标,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为着力点,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四、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方式,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两个重大节点展开。活动跨2010至2012三个学年、六个学期。各地各校每个学期要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阶段性梳理和总结,为下一学期活动做好准备。要合理利用寒暑假时间,搞好调查研究和社会服务。
  总体上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组织学习(2010年6月下旬—7月中旬)。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动员部署。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实践主题、明确活动载体、明确创建条件、明确承诺内容。承诺内容注意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便于考核,力戒表面文章、形式主义。实施方案和党员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地各校可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
  2.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文件、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 健全机制,全面争创 (2010年7月下旬—2012年6月底)。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对照创先争优的具体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创先争优的具体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重点健全五项工作机制:
  1.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健全和完善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办法,使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比例逐年提高。
  2.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制。健全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学习表彰等制度,完善“述学、评学、考学”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优化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健全党内民主建设机制。积极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建立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织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的主体地位。
  4.健全党支部作用发挥机制。紧密结合实际,研究明确学校各类基层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与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工作实体紧密结合,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的选任培训。加强基层党支部制度建设,发挥好党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中的作用。
  5.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机制。完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责任落实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积极推进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工作,改善和优化学校党员队伍的结构。各民办高校要研究健全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
  (三) 典型示范,总结提高 (2012年7月—2012年底)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典型示范。在两年创建的基础上,市、校分别确定一批“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采取组织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2012年“七一”前,市委教育工委将专项表彰教育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2.总结提高。全面回顾总结我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总结经验、展示成果、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市委教育工委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在领导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党组织关系隶属市委教育工委的民办院校开展活动的同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工作。各地各校党委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加强督促检查。原则上每年结合年度工作考核,组织党员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评议。上级党组织可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三)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校报、校园网络、信息简报、短信平台等的作用,采取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宣传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坚持典型引路,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要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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