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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中级职务论文鉴定的通知

   2010-1-30   
关于2010年中级职务论文鉴定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开发区、商务区、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职称工作的要求,对2010年申报中级职务人员的教育教学论文将要进行鉴定,现就上报教育教学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供鉴定的文章必须是围绕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撰写的论文、专题总结、调查报告等,且必须是在任初级职称以后所撰写,字数一般在3000字左右。论著不作为此次鉴定材料仅为申报职称时作为申报材料。
    2、提供鉴定的论文上不准写明单位与作者,如果是合作完成的论文,请在论文标题的左上角注明“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如不按此要求做,后果自负。论文打印要求:标题为三号字体加粗,正文为四号宋体,用A4纸单面打印(页边距:上3,下2.5,左2.5,右2.5,固定值23),并校对无误,一式二份,每一份论文前附一张统一格式的“论文鉴定表”(此表为二分之一A4纸,样表见附件)。凡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等不需提供原件或获奖证书。
    3、对申报中级职称的同志必须提供已通过鉴定的论文两篇,其中至少有一篇是与本人申报学科相关的论文。本次送鉴的论文,每位教师最多不得超过三篇。需鉴定的论文应分别填写好无锡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见附件),论文鉴定费每篇60元。
    4、论文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035,过期不予受理。
    5、各校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的论文鉴定时,须将论文鉴定的有关内容按下表格式(在EXCEL中操作),上报U盘或通过公文流转发组织人事科。为了顺利进行论文鉴定,务必要求论文送审者根据论文的实际内容,认真准确填写好鉴定类别,请按不同类别进行汇总上报。(鉴定类别填写内容见论文鉴定表)
工作单位
  
鉴定类别
论文题目
 
 
 
 
6、此次鉴定的论文结果,有效期为3年。
    务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向广大教师作广泛宣传,动员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认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7、其他事项:
1)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上课时间为3月下旬,采用随堂听课形式,具备区教学能手及以上学术荣誉人员免听课,请各申报者早作准备。
2)各幼儿园公办教师不再归入相应小学申报,以各自幼儿园名义申报。
    联系人:张静,电话:88701596。
 
 
附件:2010年无锡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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