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
2010-8-28
|
|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民办学校: 今年9月是第七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根据教育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团中央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组织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通知如下。 1.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各地各校可利用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提供的《五星红旗》、《走进新中国》、《形势教育大课堂》等专题片,结合本地爱国主义教育资源,通过主题班(队)会、主题讲座、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情感。 2. 深入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各校要以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学习舟曲抢险救灾先进人物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等为载体,加强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自觉继承和弘扬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精神。 3. 深入开展创新精神教育。创新精神是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校要大力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素质教育特色基地、校园文化活动载体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结合正在举办的上海世博会,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 4. 积极参与《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教育部将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展《开学第一课——我的梦•中国梦》系列活动,包括网络课堂、百名小学生对话百位名人、主题晚会三部分。各地各校要组织学生集体收看,并通过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组织学生畅谈“我的梦•中国梦”,激励学生立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奋读书、贡献力量。 各地各校开展民族精神月活动的材料(通知、方案、图片等)要建立台账,以备德育工作督导检查。 无 锡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