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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中小学放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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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中小学放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开发区、商务区、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校,各民办学校: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了确保我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过一个愉快、充实、有意义的寒假,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锡教发[2010]9号)精神,现就我区学校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自2月4日起放寒假,新学期于2月25日正式开学上课。教职工于2月23日回校报到,学生于2月24日报到注册。幼儿园(班)在寒假期间可根据家长的要求开办照顾班,工作人员可安排轮流休假。 二、放寒假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时间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区委二届七次全会和省、市、区2010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2010年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教职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情和坚定性。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和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教育,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广大教师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树立良好师表形象。学校领导要主动关心经济困难的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指导,引导学生过一个健康、文明、有意义的假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学生参加“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要求,大力弘扬中华优良传统文化,努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围绕全市“对接上海、服务世博”、“精彩世博、文明先行”的工作要求,广泛开展“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办论坛”主题系列活动,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强化师生公民道德教育、文明交通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全面提升师生文明素养。要广泛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各类社会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参加环保实践、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访、拥军优属、校园公益劳动、社区志愿服务以及学生“假日新视野”活动,努力增强学生法制教育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放假前各校都要安排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法制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增强学生的文明守法意识,杜绝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假期内,学校领导、教师要主动走访学生家庭,关心学生各方面情况。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寒假期间不得擅自利用假期举办各种面向学生收费的学科类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不得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各校假期作业布置要适量,每天作业时间控制在小学中、高年级1小时,初中1.5小时,高中2小时以内。各校不得按学生成绩滚动式分班,不得将学校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 四、春节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和各项安全制度,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认真做好校园周边治安隐患的治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节前对校园内的用电、用水、消防、锅炉、燃气、电教室、网络室、图书室、师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和活动器材、大型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寒假期间学校各类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拥堵、踩踏和失窃等事件发生。要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要进一步做好校园网的管理工作,切实过滤、删除校园网上的不良有害信息,要教育学生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五、寒假期间,各校要建立领导带班和值班教师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教师在岗值班,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2月2日前将假期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安排表报送锡山区教育局办公室310室(联系人:谢康 电话:88205721)。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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